新华社郑州10月29日电(记者李钧德)记者日前从郑州市政府获悉:继对蔬菜、猪肉实行市场准入后,从今年12月1日起,郑州将在三个试点市场对鱼虾贝等15种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,2006年3月1日起在市区超市和集贸市场全面实行。
近几年,媒体频频曝光一些水产品加工小作坊,用甲醛、烧碱、双氧水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加工水产品,消费者食用水产品的不安全感与日俱增。为保障居民消费安全,郑州市政府决定对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。
据介绍,这次郑州市实行市场准入的水产品有15个品种,包括鲤鱼、鲫鱼、鲢鱼、水发海参、鱿鱼、贝类、海带等。实行市场准入后,渔业主管部门、水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超市等单位,都要建立水产品检测机构,配备检测设备,开展水产品质量检测工作,不合格的不准销售。(完)